2023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
学校作为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,按照教育部令第35号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(以下简称规程)“实施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、职责与运行等,适用本规程”的相关要求,组建学校学术委员会,提供条件,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、学术评价、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,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、制度和规范,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。2023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。
1.审议科研管理的相关文件
审议了科技产业部修订的《学术论文发表规范(修订)》(重医高专发〔2023〕178 号),《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重医高专发〔2023〕172号),《“包干制”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重医高专发〔2023〕183号),《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重医高专发〔2023〕195号),《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重医高专发〔2023〕213号)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的科研管理制度。
2.完成校级科研课题评审工作
召开了校级课题申报评选会,对自科社科类校级课题进行评审,最终确定了五十五个自科社科类项目立项。召开了人才引进项目评审会,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,确定了9个人才引进项目立项。同时批准2个创新团队,1项重点学科。为教师申报上级课题打下了基础。
3.完成上级科研项目推荐评审工作
根据要求,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重庆市科卫联合项目、卫健委项目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项目、沙坪坝区科技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职能部门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初评,根据初评结果进行择优推荐,保证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。
4.评价重要科研论文和著作。
对有争议的科研论文3篇进行了评定。
5.审核教科研项目及成果。
根据规定,学校每年对获得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奖励,为保证客观、准确评定教科研成果等级、数量,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教师获得的教科研成果进行了审核。
6.完成人事人才工作资料审核
完成了教师职称聘任工作中论文、科研课题、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审核认定工作。
7.推进学风建设工作。
在校园网开辟了学风建设专栏,包括专特首页、通知公告、年度报告、曝光台、学建联系人几个板块,成为了我校学风建设的重要宣传渠道。
8.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
总结学术委员会上一年度工作,对下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