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文件
重医高专发〔2019〕96号
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关于成立招生委员会的通知
学校各相关处(室)、院(部),沙坪坝校区管委会:
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《重庆市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考发〔2019〕24号)相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安全、有序开展,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,充分发挥其在招生工作中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作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生委员会人员名单
主 任:吴海峰 冯连贵
副主任:黄 萌 朱照静 唐 全 杨国祥 何 坪
委 员:刘家英 姜理华 雷道海 黄晓林 黄晓可
兰作平 陈立书 万先兰 谢 静 何 如
彭 坤 伍 彬 杨元娟 杨 红 胡雪琴
凌 斌 徐智勇 万 飞 姜玉琴 张云杰
张 茜 杨海英 曲中堂 黄 舟
张懿(教师代表)
于嘉欢(学生代表) 王刚(校友代表)
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(挂靠招生就业处),刘家英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。
二、招生委员会工作职责
(一)招生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
1.监督指导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;
2.听取和审议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报告;
3.对学校招生计划编制、招考办法、录取标准、特殊类型考生入选资格名单、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及决策;
4.对招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。
(二)招生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
1.制定学校招生章程、招生工作方案;
2.编制分省、分专业计划,对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;
3.制定招生工作宣传方案并组织落实招生宣传和咨询;
4.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;
5.进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,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。
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